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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必须为允许的付款方式设置同一合同类型双重管理...
-采购合同类型(即0PI3的副本):
- 有时我们向供应商开具发票
- 有时我们会收到供应商的贷方通知单
-销售合同类型(即0S01的副本):
- 有时我们将贷方通知单发送给客户
- 有时我们会收到客户的发票
根据您的说法,管理这些案件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我的想法如下:
-采购合同类型(即0PI3的副本):
- 有时我们向供应商开具发票->创建类别为" B-结算文件"的结算文件类型
- 有时我们从供应商处收到贷方通知单->创建类别为" A-供应商开票凭证" 的清算凭证类型。
-销售合同类型(即0S01的副本):
- 有时我们将贷方通知单发送给客户->创建类别为" B-结算文件" 的结算文件类型
- 有时我们从客户那里收到发票->创建类别为" G-客户结算" 的结算单据类型
完成后,我将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主要结算类型"分配给条件合同类型,而将另一种方法作为"手动结算"。
您对此建议有何看法? 您是否有一些建议可以处理上述情况?
感谢和问候
码头
亲爱的码头,
不幸的是,回答您的问题似乎比通常花费更长的时间。 您可能想尝试另一种方法来加快速度。
请检查社区中是否已经提出过类似的问题。 我们发现有时以前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得到答复。
最简单的方法是访问所有问题页并搜索您的 特定主题。
您还可以检查 SAP支持门户网站,并搜索SAP Notes,SAP Knowledge 基础文章等。
如果所有方法均无效,建议您创建一个支持记录。 您所需要做的就是使用您的S用户ID和密码登录到SAP支持门户: http://service。 sap.com/message
谢谢
Marvin
嗨,大师
请在这里提出建议吗?
谢谢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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