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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装运了1000升解决方案,而PO的订购量为1000升,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化学物质可能蒸发或某些原因造成的泄漏),我们收到的货物仅收到998升。 供应商还提供了1000升的交货单,并带有相同数量的GST(印度商品及服务税)。
现在我们想知道,如何在SAP中以实际交付数量过账,并且仅按收到的数量过账发票。 问题陈述与GST有关,其中卖方已发出1000升,但他不准备发送实际收到的数量的新发票。 在SAP中,我是否可以通过GST向剩余的两个数量开具发票?
谢谢
玛赫莎
理想情况下,仅对收到的实际数量进行GR,并根据实际数量进行GST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和买方之间应达成某种协议,是否接受交货不足公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SAP录入
您必须根据发票金额进行收货, 然后您要向贷方通知单中待处理的数量。
您好,
您真的需要知道什么是有效数量。 我们的做法是,在达到某些差异之前,我们接受卖方提供的数量,并根据定期的物理测量来纠正库存。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实际数量为1002。因此,这样做将使税收dpt的寿命更加轻松。
因此,我建议进行1000的GR,并过帐1000升的发票。 然后,如果业务需求持续存在,则必须将库存降低2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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