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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专家,
我们在一家公司下有两家工厂。 工厂A收到货物,然后将货物转移到工厂B(STO转移)。 当前,我们需要将税收计算纳入我们的系统中。 请让我们知道如何解决以下情况。
方案:
工厂A收到货物,工厂A收到货物,然后工厂B(STO)转移货物。
当前情况下:
我们不需要在工厂A中收到货物时要计算税金。我们需要在货物从工厂A转移到工厂B中时计算税金(税金是根据工厂A中物料的输入价格来计算的 )。 工厂A中可能已经有库存。
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谢谢!
从哪里接收货物到工厂A? 参考采购订单还是您自己生产?
关于这个问题是哪种税?
嗨,于尔根,
工厂A中根据采购订单(供应商)收到货物。 工厂A位于无税区。 因此,我们不希望以此计算进项税。
工厂B位于5%的税区。 一旦我们完成了从工厂A到工厂B的货物转移,则应征收5%的进项税。
示例:工厂A从供应商处收到10000美元的货物。 将5000美元以后的商品转移到B厂,应在B厂计算5%的税,即5000 * 5%= 250 $
谢谢与问候
你好威尔逊,
我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你能解决你的问题吗? 以及如何?
感谢与问候
Anton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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