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当局提取的一些数量

2020-09-03 22:5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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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有一个导入方案,如下所示:

PO:100数量

GR:90(海关当局提取了10数量)

发票:100数量(总金额将支付给供应商)

如果我如上所述发布,则GR/IR清算帐户将保持未清状态,并有剩余金额,以便解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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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00数量

GR:90(海关当局提取了10数量)

发票:100数量(总金额将支付给供应商)

如果我如上所述发布,则GR/IR清算帐户将保持未清状态,并有剩余金额,以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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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风早神人
1楼-- · 2020-09-03 23:10

您应该为所有采购订单数量(100)收货。

此后,您必须为自定义权限创建GI(10)。

N-Moskvin
2楼-- · 2020-09-03 23:31

"自定义权限获取的10数量"是什么意思。 您能解释一下业务案例吗?

致谢

派大星 ヾ
3楼-- · 2020-09-03 23:30

嗨,

这是导入过程,我们在订单中订购100数量,供应商发送总计100,但是在港口的海关清关流程中,由于公司未收到任何原因,海关当局提取了10数量,公司收到了90

因此,现在企业必须向供应商全额支付100数量,但是要在其库存中接收90数量。

如果我们过帐数量为90的收货单和发票为100的收货,那么收货/发货清算科目仍保持打开状态,因此该问题的解决方式。 GR 100数量(而不是90数量),因为这不是供应商<​​a href="http://mistake.So" target="_blank">错误。所以,GR和发票之间没有不同的数量。

完成GR后,您必须将GI 10数量过帐到"海关当局"成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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