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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SAP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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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有4种合作伙伴类型:
-OA用于订购地址(XXXXX1)
-供应商(XXXXX1)的VN
发票方的- PI( XXXXX2 )
-GS商品供应商(XXXXX1)
除了PI之外,其他都相同,只是有所不同。
所有公司都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因此我们在BP中填写了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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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处理采购流程时遇到问题。
创建采购订单时,先创建收货,然后处理收货,然后再处理我的MIRO
当我处理MIRO时,一切都正确,我的发票已记录在合作伙伴发票上。
但是当我处理收货时,不会。
我的问题是::当我检查收货的账目时,在"交易伙伴"字段中没有我的 PARTNER INVOICING 的供应商。 通常,我必须拥有我的PI的贸易伙伴,而不要拥有我的VN或GS的贸易伙伴。
任何人都可以帮助我解决此问题。
预先感谢
嗨
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205674-未填写贸易伙伴 a>和 2672390-常见问题解答:FI中贸易伙伴的继承逻辑,它解释了系统逻辑。 p>
致谢,
如果您可以进入市场,请阅读上述常见问题说明。
Prasoon嗨,
感谢您的回复。 但是您的链接无效。
我的问题不是没有填写贸易伙伴,而是填写了错误的伙伴代码。 它充满了我的VN或GS的合作伙伴代码,而不是PARNER INVOICING。
致谢
Michael
嗨,
谢谢您的回答。 我阅读了FAQ注释,该注释非常有用,但是找不到与我的问题相关的任何解决方案。
SAP标准能够在贸易伙伴字段中将发票凭证过账到发票方,但我想知道,SAP标准是否能够在交易伙伴中过帐(完成收据后) 我的发票方,而不是卖方(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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