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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们,
我现在很困惑(可能是因为我是OO的新手)
到目前为止,我以为我可以在程序中使用所有CL *类,对吗?
如果不是,我如何区分它们,例如cl_salv_table可以,但其他人则不能?
关于CL_DEMO_OUTPUT的"非生产性使用"限制是什么?
https://blogs.sap.com/2016/05/10/cldemooutput-part-2-of-2-a-look-behind/
我至少可以复制此类,因为它非常方便并且可以在生产中使用?
最好的问候
马里恩
您只能使用SAP发布的对象。 但是问题是要确定发布了什么,这并不容易。 功能模块具有"供客户使用的版本",但没有类。 通常,可以使用BAPI,但是不会释放几个(很多?),因此您不应使用它们。
对于不是功能模块的所有对象,唯一的解决方案是依靠 文档:可以使用已记录的对象(例如,CL_SALV_TABLE)。 在SAP注释中描述为"客户不应使用它们"的对象,不应使用。
当然,有时,不使用某些未发布的对象非常困难。 因此,请注意,您可能会在将来的补丁程序或发行版中遇到问题(无论如何,某些发行版本的对象有时在新版本中已过时,您必须修改代码)。
注意:CL_DEMO_OUTPUT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程序 ,因此我认为SAP不会怪您复制它。 用;-)的方式创建一个github项目将是一个不错的计划。
会做
最好的问候
Ma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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