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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专家,
我对客户和供应商集成(CVI)工具有疑问。
我们正在S/4 HANA系统(版本1809)中实现CVI工具。 我们直接在目标系统(S/4 HANA)中而不是在SAP ECC中实现CVI。
我们需要在ONE BP中链接一些客户和供应商主数据,并且我们有一些定制规则来指导这种链接。 示例:帐户组等于XXXX的卖方和客户必须具有相同的会计代码(由STC1字段表示)。
我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在某个地方编写这些规则(例如,用abap代码编写),以便自动链接具有这些特征的供应商和客户?
提前谢谢您。
最诚挚的问候,
路卡
看看笔记 https://launchpad.support。 sap.com/#/notes/2363892 ,为此目的提供了BAdI实现CVI_MAP_LEGAL_ENTITY,但仅在ECC中可用。 也许您可以使用其代码编写自定义报告。 另一种方法是针对单个BP测试/调试事务BP中的链接。
但是,在S4中而不是在ECC中启动合并过程将很难实现,因为所有客户和供应商都已经分配了一个单独的BP。
嗨,
请检查此注释1623677-BP_CVI:检查报告以检查CVI定制
和 S4HANA转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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