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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在对固定资产进行AUC余额结算的同时,我们必须创建资产主数据并在CJ02的结算规则中使用值或百分比保持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成本中心得出的资产主数据中的利润中心与要进行结算的WBS元素中的利润中心不同,则系统不会产生错误。 但这将导致交叉利润中心问题,即WBS元素结算金额在其附属的利润中心借记,而wbs元素余额结算金额在其附属的利润中心贷记。
因此,公司代码级别,WBS元素结算成功完成,并且wbs元素公司代码级别的余额保持为零,但是当为该wbs元素生成利润中心明智报告时,它将显示wbs利润中心的贷方余额和资产的借方余额 利润中心。
请提出建议,以解决此问题。
是否可以在结算规则维护级别(即CJ02)分配验证?
嗨,
有一个BADI:CO_SRULE_CHECK
最好的问候,
乔纳森·埃曼斯
解决。 如果是,请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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