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 23:1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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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供应商A已将某些产品卖给了供应商B。但是,在发生销售之前,已经将发票打入了供应商A,但仍在系统中打开。 由于有销售合同,现在应将已卖给卖方B的所有未清发票付给卖方B。
问题:是否应该使用T代码将未结发票(未付款)从一个供应商转移到另一个供应商? 我们正在考虑使用ME22N更改采购订单的供应商编号。 这是最好的方法,还是有更好的方法?
您好
如果未阻止在MM-LIV中过帐供应商发票,则可以使用事务F-51(清算过帐)清除供应商A上的现有未清项目并创建未清项目 我过去是通过LSMW中的批处理记录来完成此操作的。
最好的问候, Jonathan Eemans
嗨 ,
您可以在ME22N或在MIRO过帐时更改开票方。 如果您已完成发票过帐,请通过F-51/FB01转移余额。
问候,
Mukthar
不 确保您的审核团队或FI/CO团队允许一个供应商的未结发票转移到另一供应商!
最好取消供应商A的所有发票。现在通过将供应商B作为发票收款人合作伙伴功能来更改采购订单。
为供应商B确定发票,仅为供应商B付款。
最多设置5个标签!
您好
如果未阻止在MM-LIV中过帐供应商发票,则可以使用事务F-51(清算过帐)清除供应商A上的现有未清项目并创建未清项目
我过去是通过LSMW中的批处理记录来完成此操作的。
最好的问候,
Jonathan Eemans
嗨 ,
您可以在ME22N或在MIRO过帐时更改开票方。 如果您已完成发票过帐,请通过F-51/FB01转移余额。
问候,
Mukthar
不 确保您的审核团队或FI/CO团队允许一个供应商的未结发票转移到另一供应商!
最好取消供应商A的所有发票。现在通过将供应商B作为发票收款人合作伙伴功能来更改采购订单。
为供应商B确定发票,仅为供应商B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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