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合作伙伴功能中允许被阻止的GS,MN供应商

2020-09-22 17:4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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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Xk05和xk06将供应商(GS,MN)标记为删除或阻止。

被阻止/删除的供应商被标记为总阻止。

当买方创建合同ME31k(更改-Me32k)时,买方可以在合作伙伴功能选项卡中添加冻结/删除的MN/GS供应商。

SAP应该发出警告或错误消息。 我们使用的是Ecc6.0

我知道注释673062,但不适用于ecc4.7和更早版本。

专家,请帮助我纠正此问题。

3条回答
歪着头看世界
2020-09-22 18:19

首先,您说自己使用的是ECC 6.0,然后说明该注释不适用于4.7及更早版本,这是错误的,因为该注释适用于4.6c和4.7

但是软件组件对于程序更正很重要,因此不需要此部分,因为ECC6.0中已经存在此更正

但是必须由您手动设置系统消息,才能使此程序代码正常工作。

因此,请再次阅读注释673062中的解决方案,并将有关消息设置的信息与系统消息自定义进行比较,并根据注释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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