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不会阻止从已打开收货的PO中删除行项目。

2020-09-22 17: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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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已经用Google搜索它找到了解决方案,但是没有针对以下情况讨论该解决方案。

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系统允许删除具有未清GR或未清发票的行项目。

问题仅在于自定义PO文档类型。

场景:

3种方式匹配PO:

PO:1000

GR:400

IN:100

系统允许从采购订单中删除订单项。

2种方式匹配PO:

PO:1000

发票:200

系统允许从采购订单中删除订单项。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标准SAP,系统应生成错误消息。

请提出任何防止这种情况的方法。

谢谢

ATTAR

5条回答
me_for_i
2020-09-22 17:48

Hi Jurgen,Dibyendu,

谢谢你的建议。

使用标准文档类型时,我们会收到错误消息(交付的数量与开具发票的数量不同(无法使用)消息编号06115。

我们已经创建了带有服务编号的两向匹配PO(创建的发票不带SES),现在系统允许从PO中删除订单项。

请参见下面的屏幕。

谢谢

纳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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