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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从采购的角度检查印度的电子发票法律。
当前,在法律于2020年10月生效之前,我们有3个与采购有关的系统-SAP Ariba,SAP S4和OpenText。 我们有一个参考字段,我们将在其中输入发票编号以触发付款处理。
但是,一旦电子发票法律从2020年10月起生效;
1)我们是否应该使用IRN#代替Invoice#来触发付款处理?
2)还是我们需要IRN#和Invoice#?
3)那些没有超过电子发票阈值并且没有产生IRN#的供应商呢? 我们继续使用Invoice#触发付款处理吗?
你好大维区
我不知道您的具体情况,但是基于我 理解如下:
1)IRN号和发票号将继续是两个多带带的字段。 您将需要同时捕获两者。 还可以使用常规付款交易记录通过公司代码的SAP内部凭证编号触发付款。
2)您需要从供应商处捕获IRN和发票编号,因为您的税务同事需要将其作为GSTR 2的一部分进行报告,并随后与供应商加载的信息进行对账。 GSTN。 如果您也使用自开发票,则还需要将信息作为电子发票发送并获得IRN编号
3)如果供应商与电子发票无关 您需要记录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编号。 付款仍将参考SAP内部文档进行,而不会使用F110或F-53之类的交易。
在付款通知书中可以将后续注释告知供应商。 我建议与您的税务同事和购买者谈谈付款建议输出中应包含的内容。 我建议同时显示IRN号和供应商发票号,以免造成混淆。
希望这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感谢与问候,
Sanil Bhand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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