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9客源征税

2020-09-08 00:1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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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Gurus,您好,

我从用户那里得到一项要求,要求在客户提前过帐期间必须提供从源头收取的税款,因此,当 在从预扣税选项卡中选择预扣税代码在F-29中发布TCS时,系统会将TCS显示为借方条目,但应将其显示为贷方条目。

例如:当前系统将条目显示为

40个银行a/c 4000博士

40 TCS a/c Dr 500

向客户提供的19A Cr 4500

但是它应该为:

40个银行空调博士4500位

19A致客户a/c cr 4000

50至TCS a/c 500

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我希望情况对每个人都清楚。

TDS和TCS条目完全不同,因为TDS条目的进账预付款为

银行A/C博士

TDS a/c dr

致客户a/c

但是在TCS中,由于供应商正在收集该条目,因此该条目将记为贷方,并且他必须将其支付给政府。 代表客户,因此这是卖方的当前责任。

请帮助我进一步。 希望有人能很快提出解决方案。

感谢和问候

Gokul Suresh

5条回答
SAP小菜
2020-09-08 01:07

您好,Mukthar,

在我的书(供应商)中,它应该显示为流动负债,而不是流动资产,但对于客户,它是流动资产,因为在支付所得税时,他们可以索取TCS金额。 因此,供应商在收到TCS时应将金额记入客户帐户。

感谢和问候

Gokul Sur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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