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GTS中的美国报复职责管理

2020-09-07 12: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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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从美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受到关税的约束,这些关税要接受最近实施的报复措施。 我找不到任何SAP注释来解释如何在GTS中管理这些注释,也无法确定如果确实存在已经存在的职责类型,则应将它们映射到什么。 任何建议将不胜感激。 示例编号为7318166090,该编号现在占25%,并且在关税中被归类为"附加关税",而不是3.7%(第三国)。 谢谢

11条回答
四川大学会员
2020-09-07 12:10

艾米丽,你好

好问题。 实际上,据我所记得,从我在系统中所看到的,GTS能够处理"附加职责"; 应该只需要一些配置...

我的假设是您没有使用数据提供者作为税率,并且2009年1月1日发布的UK Trade Tariff:Box 47(a)税种代码文档仍然有效-根据该文件," 反补贴和保障费用"要求在CHIEF中使用附加关税" A20"代码。

  1. 标识或创建一种职责类型以保留其他职责-可能将" B120"创建为"其他职责",否则设置与" B100"相同。
  2. 在" B100"现有条目的正下方,将职责类型添加到您的计算模式(导入和过渡)中。
  3. 在代码列表" AARTY"("职责类型")中,添加一个条目,以便为职责类型" B120"传输职责类型" A20"。
  4. 为" B120"输入必要的税率条目,大概仅针对"美国"国家/地区。

现在,系统应该确定附加关税,并且当您将导入声明发送给CHIEF时,它应该出现在出站iDoc中。

我希望对您有用。 如果不是,那么可能会造成OSS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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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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