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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企业客户和政府客户的情况。
对于从供应商处进行的每次购买,我们都会考虑一个特定的客户。
我们的许多供应商为每种材料提供两个(或更多)价格。
如果我们要运送给政府客户,他们将允许我们支付政府价格清单。
如果我们要运送公司客户,则必须支付公司价格。
运送到公司或政府的物料是完全相同的物料。 在大多数情况下,材料是由供应商直接运送给客户的(但并非总是如此)。
我们如何管理同一供应商针对相同材料给我们的两个不同价格?
我们能做到这一点而不重复材料或供应商吗?
谢谢!
请尝试"制造零件号"概念 。 请访问: MPN –制造部件号。
我认为这个概念很适合您的要求,因为您可以向具有两个或多个MPN(每个MPN价格不同)但在GR处使用一个物料编号的同一供应商下达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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