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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QQ群:457200227(SAP S4 HANA技术交流)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
专家您好,
我想知道是否可能在同一文章上应用两种不同的税法。 在我们的案例中,我们有18%的增值税,另一些客户还有10%的附加税,每件商品总计28%。
我们当然可以设置一个单独的28%的税收和按价值计算的方法,包括按正确的方式将其重新分配到B1中,其中将税收指标拆分为各个税收代码,并以18%/10%的比率将其发布到 各自的帐户。
但是,在CCO方面,我们遇到的问题是,由于我们存储的只是一个单一的税率,即28%,因此无法显示收据中的增值税和其他税额。
您对处理这种情况有什么建议吗?
谢谢!
Joerg。
马丁,我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我们的问题略有不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分别征收18%和10%的税,加起来总计28%。 我们确实得到了计算得出的28%,并且可以正确处理,但是我们仍然无法显示收据上这10%和18%的细分(除了可能在插件中重新计算并将至少总计注入 打印模板,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在寻找有关如何处理此问题的建议。
致谢
Jo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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