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流程:NCCR/107过境过帐

2020-08-29 04: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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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

我们正在使用跨公司STO N1业务情景(业务功能LOG_MM_SIT),其中在收货时发生财产转移:SAP同时链接发送工厂的事务类型683(发货)和收货工厂帐簿中过账的107(收货) 。 当时,在MB5SiT交易中,收货工厂中的货物被视为运输中的物流存货。 然后,当实际收到货物时,交易类型为109(无过帐)的内向交货为VL32N。 那时,货物被认为是在接收工厂中接收的,不再是在途中的。 这似乎是标准行为,但是在我们的巴西子公司中,只有当实际收到货物时(即109点而不是107点),才必须预订收货。 我没有得到的事实是,在初始发货和实际收货之间,从物流的角度来看,货物被认为是在接收工厂中运输,而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这不是正常的,因为107册是常规收货过帐 与发货同时进行。 我原本希望在SiT,物流和会计之间保持一致。 理想的情况是在107中过境过帐,在109中过往常规收货过帐。
该系统的行为与您的解决方案相同还是我们错过了什么?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François

2条回答
SAP小菜
2020-08-29 04:40

好,这是东西,我们有107个收货中的FI数量,但我们仍然可以检查MM中的收货数量,关键是它已被纠正 在工厂级别而不是存储位置级别,因此我们不能将其视为FI和MM之间的不一致。这是标准的SAP功能,如果不一致,则SAP不会设计它。 在SAP中总是存在理性,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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