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金额的补充发票创建

2020-08-25 12:10发布

点击此处--->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加入QQ群:457200227(SAP S4 HANA技术交流)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嗨, 我们已在2018年6月1...

         点击此处--->   EasySAP.com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

加入QQ群:457200227(SAP S4 HANA技术交流)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


嗨,

我们已在2018年6月1日的条件记录中更新了经修订的商品及服务税税率。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新税率应该从2018年4月1日起征收。 请指导我为那些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使用旧的商品及服务税率创建的发票准备补充发票。 旧的消费税率为18%,新的消费税率为28%。 因此,我们需要创建一个补充发票来计算额外的10%税率,以捕获已创建的发票中GST金额的差额。 (从2018年4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

12条回答
闻人可可
2020-08-25 12:47

Volker Schneider

< p>您的建议选项将不符合OP的要求。 请再次浏览询问的内容,然后检查您的建议。 实际上,在您共享的标准链接中,"定义"下的第一行对此进行了确认。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