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金额的补充发票创建

2020-08-25 12:1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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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我们已在2018年6月1日的条件记录中更新了经修订的商品及服务税税率。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新税率应该从2018年4月1日起征收。 请指导我为那些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使用旧的商品及服务税率创建的发票准备补充发票。 旧的消费税率为18%,新的消费税率为28%。 因此,我们需要创建一个补充发票来计算额外的10%税率,以捕获已创建的发票中GST金额的差额。 (从2018年4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

12条回答
微wx笑
2020-08-25 12:21

您好,

我认为这是销售订单类型"发票更正请求"/img/RK的一种情况。

请参阅销售(SD-SLS)-发票更正请求,网址为: https://help.sap.com/viewer/78e0627c34ef43879d72718e21ea517b/6.18.13/zh-CN/a165b65334e6b54ce10000000a174cb4.html

由于发票输出处理必须解释如何在应付借项凭证的贷项凭单(SAP开票类型)内显示正负余额的余额,因此可能会导致输出问题。

但是,我认为值得研究此选项。

问候,
Vo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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