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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每月都会将税款汇给外国税务清算机构。 我们还在SAP中创建了一个具有相同提供商名称的供应商,以解决他们向我们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 但是,税款本身不应该归属于供应商,而应直接分配到单独的税款总账科目中。 由于某种原因,我目前还不知道,SAP似乎正在自动将我们汇给税务清除机构的任何付款分配给供应商帐户,因此,每次我对付款进行后处理时,它都已经归因于 供应商帐户作为帐户内未结头寸,然后需要冲销付款分配,以便能够将其正确分配到总账科目。 由于这样做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所以我想知道,是否有人知道潜在的原因是什么(付款本身不是通过付款用完SAP系统创建的,而是通过银行手动完成的,而我们也有 没有设置任何备注行分析规则来进行这种自动归因),如果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撤消此操作?
在此先感谢您的支持和最诚挚的问候
Thorstten
您好,Thorsten,
对于不打算进行任何银行转账确认(非自行发起的付款)的情况-对于大多数当前系统,处理逻辑已得到增强。
如果未找到候选付款,则将基于银行对帐单中参考的供应商IBAN与供应商主数据的匹配或凭证中明确引用的供应商帐户名称的明确匹配来过帐帐内付款 文本(例如:块中的MT940 DE:86 :)。
这将创建一个未清付款清算。
如果对于特定应用的过程,不希望达到此自动化级别,则选项如下:
希望这会有所帮助
弗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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