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S-BOPF-定义公共可重用节点

2020-08-22 21:0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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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

对于我们的项目(基于带有OData的SAPUI5),我已经使用基于BOPF的"消费"和事务性CDS视图创建了应用程序。 OData服务是使用数据源引用在SEGW中定义的。

我的SAP版本是 7.50-SP级别16。

我的要求是我们有用于存储注释和附件信息的公用数据库表(Z表)。 我想为注释和附件创建业务节点,以便可以在多个业务对象之间重复使用它。 我尝试过

  1. 在没有#TO_COMPOSITION_PARENT的情况下定义Notes和附件的子节点(这里没有问题,因为我能够将这些节点成功集成到一个Business Object中,并且可以成功执行我的所有CRUD操作)
  2. 但是当将相同的节点添加到另一个Business Object的根事务视图时,它显示在下面的错误中。

我一直在研究BOPF委托对象和跨BO引用对象,但是找不到在CDS视图中构建它们的方法。

任何专家的建议/意见都会很有帮助。

此致

Samson

(35.6 kB)
2条回答
hengyuye
2020-08-22 21:22

Hi I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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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的输入。

此致

Sam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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