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子例程中使用和更改之间的区别

2020-08-22 10: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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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在执行子例程中使用和更改之间的确切区别。.

提前谢谢...

6条回答
浮生未央
2020-08-22 10:26

嗨,

子例程是可以在任何ABAP程序中定义的过程,也可以从任何程序调用。 子例程通常在内部调用,也就是说,它们包含本地经常使用的部分代码或算法。 如果您希望某个功能可在整个系统中重用,请使用功能模块。

子例程是FORM引入并由ENDFORM结束的代码块。

FORM [正在使用... [VALUE(] [)] [类型 |类似] ...]

[CHANGING ... [VALUE(] [)] [TYPE | Like ] ...]。

...

ENDFORM。

是子例程的名称。 可选的附加功能USING和CHANGING定义参数接口。 像任何其他处理块一样,子例程不能嵌套。 因此,应该将子例程定义放在程序的末尾,尤其是对于可执行程序(类型1)。 这样,您可以通过插入FORM ... ENDFORM块来消除意外在错误位置结束事件块的风险。

您使用语句调用子例程

执行... [使用... ...]

[CHANGING ... ...]。

子例程可以调用其他子例程(嵌套调用),也可以调用自身(递归调用)。 子例程运行完毕后,调用程序将在PERFORM语句之后进行处理。 您可以使用USING和CHANGING附加值为子例程的参数接口提供值。

示例

-


使用1 2执行性能添加。

使用3 4.执行添加。

使用V1 V2进行表单添加。

数据:V3 TYPE I。

V3 = V1 + V2。

写:/V1。

END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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