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库存的冲销

2020-08-19 14:31发布

点击此处--->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加入QQ群:457200227(SAP S4 HANA技术交流)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亲爱的 公司间的库存转移使用的...

         点击此处--->   EasySAP.com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

加入QQ群:457200227(SAP S4 HANA技术交流) 群内免费提供SAP练习系统(在群公告中)


亲爱的

公司间的库存转移使用的是属于GST单独注册的交付工厂,ME21N,VL10B,PGI,VF01。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锁定,物料可能没有到达STO PO中的计划目的地,而是将返回供应工厂或前往其他替代目的地。

为IGST生成的税收发票会报告给GST门户,因此现在无法取消,因此无法使用VL09撤销PGI。

因此,我们预订了一份贷项凭证。 计费,但是这里的问题是在标准系统中如何冲销PGI时发行的库存。

我们知道退货的STO,但是当收货工厂收到物料后这将起作用,然后在退货过程完成后,库存将退回给发送工厂。

但是在实际业务情况下,收货工厂不会接收到物料,因此从逻辑上讲,要求某人在系统中进行收货并创建退货流程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