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差旅问题

2020-08-11 10:3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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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有一个雇员在月中从实体A转移到实体B,我认为从ECP,他当月的工资和所得税报告将除以他所花费的天数 分别在实体A和B中? 看来情况并非如此,B实体似乎承担了全部费用,这是正确的吗,因为新加坡的劳动法没有任何时间限制跨公司流动。

另外,我们还被告知,我们不应该将公司分组在一起(即使是在同一国家/地区)来执行ECP运行吗?

5条回答
2020-08-11 11:16
< p>您好,在一般情况下,从一个法人实体转移到另一法人实体的员工将被视为具有新员工编号的"重新雇用"。 您还可以在SAP中使用"同时就业"功能进行检查。 您的系统行为取决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EC复制到ECP。 在印度的工资单中,这种情况通过" Multiple Form16"处理。 在公司间雇佣中,应手工传递会计日记帐分录,以在公司代码之间调整员工成本。 您可能必须咨询SAP支持和您的财务法律团队以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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